中森碳投(873226):出售资leyu体育产暨关联交易
发布时间:2024-11-15 09:16

  leyu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龙岩市中森碳投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碳投”)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东莞市通辉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辉模具”) 25%的股权,以人民币1,2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个人孙华先生。出售前中森碳投持有通辉模具25%的股权,出售后中森碳投不再持有通辉模具股权,出售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截至2024年9月30日,通辉模具资产总额5,140,169.86元,通辉模具占中森碳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的28.42%。

  最近12个月内,公司曾于2024年7月出售过德益激光4%的股权资产,其在公司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为45,211.52元,按照12个月累积计算原则,经合并计算后,公司拟出售的资产总额为5,185,381.38元,占中森碳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的28.67%。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龙岩市中森碳投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关联关系:孙华先生系中森碳投股东之一,持有中森碳投 10%的股份。系中森碳投前任董事长、总经理。孙华先生系通辉模具股东之一,持有通辉模具28%的股份。系通辉模具现任法人、总经理。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林路76号2号楼101室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产品、塑胶配件、模具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五金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的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通辉模具的股权,通辉模具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充分考虑了该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通辉模具资产总额 5,140,169.86元,净资产-7,849,773.91元。将持有通辉模具 25%的股份,以人民币 1,2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个人孙华先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中森碳投拟将所持通辉模具 25%的股权以人民币 1,2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个人孙华先生,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通辉模具股权。

  公司保证所转让的股权真实、合法、有效,未作任何抵押和担保。受让方自愿购买转让方所转让的上述股权,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